即日起境外来莞返莞人员会集医学观察14天并需自动合作做好信息申报作业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20-03-22 12:16:11  阅读:2141+ 来源:自媒体 作者:印象塘厦

原标题:即日起,境外来莞返莞人员会集医学观察14天,并需自动合作做好信息申报作业!

跟着全球疫情不断晋级,为有用做好疫情防控作业,市 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决议自即日起,对境外来莞返莞人员(包含留学、侨居、经商、作业等)展开一次信息搜集作业。现就有关事项布告如下:

一、需求合作信息申报的人员规模

(一)3 月 7 日(含)以来,现已从境外来莞返莞(含短 暂逗留已离莞)人员;

(二)近期方案入境来莞返莞人员;

(三)以上人员均不分国籍。

二、需求实施的申报责任

不管您现已仍是方案从境外来莞返莞,请当即向地点村 (社区)和作业单位陈述,一起按指引做好两件工作:一是及时在“莞 e 申报”中,从寓居场所和作业单位两个方面照实申报防疫信息;二是照实填写相关信息登记表(附后),并报送给村(社区)和作业单位。

三、自动合作防疫办理服务

现在,我市已对境外来莞返莞人员施行航空运输、口岸 检疫、目的地专车接送、社区防控全流程闭环办理。对契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入境来莞返莞人员实施 14 天会集医学观察。请您自动合作作业人员展开体温检测、医学观察等各项防控办法。

四、我市居民应实施的责任

我市一切境内外居民,如知晓亲朋契合本次信息申报的 规模,请自动提示其填写“莞 E 申报”,并向地点村(社区)或作业单位陈述。

五、若不合作将承当的法律责任

有境外侨居史的来莞返莞人员应当及时照实陈述有关信 息和健康状况。成心藏匿、瞒报自己或亲属疫情严峻国家游览史、寓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触摸史等信息的,导致疫情传达或形成不良后果的,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东莞市新式冠状病毒肺炎

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
2020年3月21日

附件1:近14天内境外来莞返莞人员信息登记表(已来莞)

附件2:境外方案来莞返莞人员信息登记表

附件3:近14天内境外来莞返莞人员信息登记表(已离莞)

附件4:东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热线电话

附件 5:东莞市发热门诊要点医院名单汇总表

附件6:东莞市定点收治医院名单汇总表

资料来历:东莞市新式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、莞香花开

修改:秋平

5.

责任修改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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